中国黑防联盟

全责方只修车不赔偿交通费,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中国黑防联盟 百科知识 2023-10-16 16:36:10 3

本文目录一览

  • 1,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 2,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只给我修车不给赔钱新车白让人撞了吗
  • 3,全责方只修车不赔偿

1,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一、对方全责不赔交通费怎么办1、对方全责但不赔交通费有以下方式解决:(1)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2)交警求援。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

对方全责他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2,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只给我修车不给赔钱新车白让人撞了吗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只给我修车,不给赔钱,可以让对方赔偿折旧费。这个损失属于“折旧费”。当事人要明白之所以要折旧的道理,否则没有依据。真是新车的话,索赔是正当的要求,但当事人要取得索赔款不容易,必要是要通过诉讼,前提是你必须把对方修理过程比如敲打、火烧等拍照,有了折旧的证据,就不怕对方不赔了,也许见当事人有证据,对方会庭外和解。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只给我修车不给赔钱新车白让人撞了吗

3,全责方只修车不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是对方车子全责并不只是修车这么简单。首先,如果是对方全责,车主的保险公司是不需要作出赔偿的,汽车的修理费用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对方车主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汽车修好后,如果修理费用还没支付,最好不要自己先垫付,以免对方保险公司拖延赔偿自己的修车费用。除此之外,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交通事故导致产生以下的损失,全责方理应作出赔偿。1、汽车破损维修的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的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当车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购买与交通事故损坏车辆同等价值车辆的重置费用;3、如果该车辆是运营车辆,修理期间导致车主无法营业的,应给予相应的停运损失;4、如果是非运营车辆,那么理应赔偿车主在修车期间的代替性交通工具费用。如果受害方出现伤亡,赔偿的项目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财产的直接损失。对于车主没有出现伤亡,而全责方没有对汽车修理费用以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方对保险的理赔有异议,可以通过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全责方只修车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