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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清单与发票不相符,汽车维修清单与维修发票不是一个单位开出走保险可以吗

中国黑防联盟 百科知识 2023-10-17 02:14:36 4

1,汽车维修清单与维修发票不是一个单位开出走保险可以吗

不好走,把清单重新整理下就Ok,发票最重要,但就怕他为难你
你要跟保险公司的定损员确认好,他承认就行,如果说你这个发票可清单定损金额不一致,他就只给你报销他们定损的价格,中间的差价要自己承担

汽车维修清单与维修发票不是一个单位开出走保险可以吗

2,4S电给的维修清单价格项目 与 保险公司定损项目价格不符合 怎么办

保险公司定损时采用的零部件的价格都是最低的。应该询问保险公司他的敲定的损失的数目的依据是哪里?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损失
你好你可以看在定损单上的签字你是签的换车门和叶子板吗?若是的话,可以投诉4s店若不是你就当交学费了

4S电给的维修清单价格项目 与 保险公司定损项目价格不符合 怎么办

3,请问汽车修理厂一般纳税人进项是机油和配件销项发票开的修理费可

1、如题所述,可以,这是提供维修劳务所必须配备的零部件或材料;2、如题所指事项并非界定纳税人从事非法行为的判断依据;3、只要你依法依规经营,依法如实开具经营范围内业务相应发票,就无需过多担心;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我也看看楼上怎么说。

请问汽车修理厂一般纳税人进项是机油和配件销项发票开的修理费可

4,车报保险维修发票与保单不一致

保单上是你购买保险的保费金额,你车辆出险修理之后是修理的金额,2者金额肯定是不同的,修车的发票金额只要跟定损的金额一样就可以了,
不正常。应该是保单上的金额与发票上金额一样。就算保单上有优惠,以应该是写明的。发票上是多少钱,就应该交多少才对。发票金额需要体现在保险公司账面上。
你可以咨询投保的车险公司。

5,维修发票没有附清单报销违反了什么规定

增值税专票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中,如果只是写“维修费”3个字的话,属于“汇总开具专用法票”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法票。汇总开具专用法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票专用章。所以,开具“维修费”增值税专票,需要附上《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列明维修项目的名称、更换零部件的数量和金额、维修工时等数量和金额。

6,车子在送修之后发现结算清单是有许多项目不属于事故维修应该怎

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在定损单与维修发票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在双方都没有足够证据否定对方证据的情形下,应依照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确定车辆维修损失。
你好!你可以拒付,如果已经付了,可以要求对方退回这部分不属于事故的维修费用。如果要求无果,可以请交警部门协助调解。或者拒绝在事故处理结案单上签字。如有疑问,请追问。
修车 换配件与事故实际情况不符?看保险公司怎么定损了,一般只给本事故照成的损失理赔,如车主自行把维修费中一部分用车子的配件更换,不超出定损单的价就没什么事,只要维修厂的修车发票上按照定损单上的维修项目编排,你是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到相应的钱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这个不好定夺,车子前面的零件不一定和后面没有关系啊啊啊啊!!!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从根本来说,很难判定一个零件是不是和车祸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既然钱出过了,以后开车小心点,就当给自己一个教训吧!!!
请交警配合重新定价,如果无效,那就上诉还你公道。实在没办法,只好放宽点,运气嘛,破财改运。祝您往后一帆风顺。

7,汽车维修理赔时需要维修单开具方和发票开具方一致吗

汽车维修理赔时需要维修单开具方和发票开具方一致汽车维修保险理赔需要发票原件,一般4S都给开增值税发票,二类维修厂都开普通发票。保险理赔程序一般具体如下: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