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大全|植物知识|动物知识|生活技巧|健康养生|法律知识|法律案例|电脑技巧|手机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时间:2025-06-28人气:作者:百科知识大全我要评论

自诉案件,未被羁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百科知识大全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9-2029 【百科知识大全】 版权所有:百科知识大全 | 蜀ICP备2020029785号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和网友提供以及部分原创,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