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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交到哪个部门,小区的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中国黑防联盟 百科知识 2023-10-17 01:53:47 2

1,小区的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维修基金按照总房价2%左右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小区的维修基金应该交给谁

2,手续齐全房屋维修基金可否交到了房屋局

1、交房时开发单位是代收维修基金统一缴存房屋管理单位(如合肥市房管局);2、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保管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保管,必须定期公布帐户金额;3、维修基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
可以去房管局查询即可。如果是你自己到房管局交的维修资金,你可以携带合同、维修资金交存凭证三联、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管局办理。

手续齐全房屋维修基金可否交到了房屋局

3,物业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当然,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办法。
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物业维修基金应该交给哪个部门

4,维修基金交给谁

1、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商品住宅销售,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代收,移交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2、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将维修资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3、业主转让房地产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加收1%房款作为维修基金,房屋修缮时如果有2/3业主同意,可以动用这笔维修基金!

5,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契税交到哪个部门

契税是按照购房建筑面积来区分的:一、首套房:购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购房建筑面积90-144平米之间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1.5%;购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米的,契税缴纳总房款的3%;二、二套房:契税为总房款的3%-5%。三、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2%。四、天然气和暖气的材料初装费依据你们当地的具体政策。五、契税在当地地税局,维修基金交当地物业公司或房管局。
这个没有特定,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先交,契税后交。实践中契税一般为开发商代收代缴,是批量缴纳,维修基金是自己去房管局缴纳。

6,买房时维修基金交给谁

交给房产局或者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商。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房产局交纳维修基金,房产局会给您开具统一专项维修基金发票。但是,目前不少房地产商或物业公司在交楼时都代收公共维修金,为了确保开发商有将这笔钱上缴,您应该到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查你的公共维修基金是否交了。
这要分清,你指的是这笔钱的最终落户处,还是你个人拿出的钱经谁的手去代办。目前政府规定,新建商品房,必须在其竣工投用前,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它由建设单位(俗称“开发商”)与购房人(拿到房产证后就俗称“小业主”了)在各自办理房产证时,缴纳各自规定的份额。所以,本质上,维修基金的初次归集,是由双方共同出资组成的。操作流程上,房管局先以它的名义在银行开立一个专用账户,归集买卖双方的交钱。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了后,业委会以它的名义另去开立一账户,然后房管局将它那个专用账户里的钱,一个铜板不剩地“倒入”业委会的账户里。它的日后使用,自有规则,在此不予展开。因为开发商比购房人更熟悉缴纳维修基金的方法,所以它会”热心“地主动替你跑腿——就像你自家孩子自告奋勇要替你去打酱油一般。完事后会给你出具交钱的结果——银行回执,它是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之一。如上所述,维修基金“到底交给谁”的问题,你应该明白了——发起人是政府,最终落到实处的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口袋”里。中间过程,只是操作上的几道转手而已。

7,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哪个部门收的

房屋维修基金要根据具体的情形,由主管的部门收取,委托银行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保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